【火箭第四节回顾-vs雄鹿,公牛,巫师】兔子洞和狐狸

作者: 芭月晴明  来自: 步行街战报团  2006-11-28

兔 子 洞『非内涵物,闲者慎读』


【部分黑体字注解见文尾】

有个老汉住在山腰上的房子里。土房子,全是草和泥土造的平屋,篱笆围上一圈就是院子了。老汉其实不老,这山也不怎么被人所知。



黑云,无月


“我主有所打算”声音从一处蓝色的光里传来“会有四夜,这老汉乎发梦的。第一夜,他会找一处动土;第二夜,动土处已挖了平常人般大小,他会找一长铲继续挖;第三夜,洞更深了,人掉进去恐怕难以出来了,忽感有人声,随而换铲继续深挖;第四夜,洞已不见底,人声愈加近,才到耳边,老汉便会坠入洞中,在梦里不可自拔了。”


“汝,可曾听见人声?”那片光处传来另一个声音,随之那光开始在草木间移动起来。



无云,勾月


老汉仍然打理着篱笆里的那块红薯地,地里还种了些许蔬菜和一小片菜圃,日子倒是安闲自在。直到今天,一只白色(sai)红眼的兔子和一只混血的小麋鹿经过,看到老汉还在忙活着地里的事。


麋鹿吱吱的并了下牙齿,对着那土房子说;“我们打个赌。要是你我谁能将这痴老汉敢出他的房子,就可以占此为家。这里山僻人稀,有了此处总比兔子洞,杂草窝好吧”


兔耳拨弄了几下,红眼一眨,抿嘴一笑,很快露出的兔牙又藏了回去,她从山上往下望去,看看那房子,看看那老汉儿,团团的尾巴抖动额几下,“那好吧,就说定了”


“我们轮流来试,我先好了”麋鹿兴而下山去了。


那块红薯地已经被老汉拨松了几回,他又去为种了青椒,生姜,葱的菜圃除草。弄完这些个活儿,也就拍拍身上的红土,进屋弄饭去了。


忽而,勾月银满,夜空就像红透的李子。老汉感到屋外动静颇大。


门口站着五个壮汉,虎背狼腰,目瞪如牛,混发针直。为首的更为壮士夸张,一口硕大的屠刀直在胸前。


“谁是这破屋子的主人啊”猛的一声,好似那红通的天上就要布满乌云,打起闪电来“快快出来见俺”


老汉走出房门,月光下人倒是清楚,和拳行礼,“我便是这陋舍的住客了。”


“好个瘦干的农夫啊”屠刀立到地上“神之意旨,谁人可参透乎?人云,追逐名利不择手段者大都被命运所困,倒是淡薄名利远离人事者鸿福齐天啊。”


老汉似乎早已知其来意,抬头望向这屠子,一笑。


“那么,你可知自己之后的运势如何啊?”


“呵呵”老汉望了望那从勾月银满的圆月儿“自然”


“那就好”带刀的壮汉舔齿一笑,“命我们来的正是明王殿下,他通过占卜算挂,得知你就是他命中的福星,假如无错,速速收拾些行礼,跟我回去见他。”


“看你这穷样,也不会有什么行礼,这就上路吧”那壮汉有些急,忙把屠刀从地里拔起。


“哈哈,我这就随你去”老汉说到。壮汉和身后的同伴撕笑起来,月光下,见得那眼睛和牙齿也是不同一般的大,一时照亮了各处。


“我还有一事不明”


“还有何事呀”壮汉忙问到。


“不知明王为何派一只麋鹿来召我?”和尚话音刚落,忽一下,屠刀落地。


虽然五个壮汉个个神气活现,可是为首的壮汉却偏要弄把屠刀,一时不注意,将屠刀立在地上时,蹄子露在外面,虽然是一霎时,可还是被和尚看见了。


老汉笑着回了屋子,背后一阵蹄声, 夹着“戚,戚,戚”的是兔子嘲笑的声音。



次日


晌午刚过,阴云密布,雨似要下了。老汉倒是求之不得。虽然这雨要是太大,怕是山石会从山上滚下来弄坏了红薯地,但倒已经习惯这喜怒无常的天气,呼啸而过的闪电也没什么稀奇的,雷声阵阵似乎从山的上头猛压下来。老汉未有吃惊,几首诗词下来,雨势更长了。


雨若黄豆般,噼里啪啦的,就像拍着的铁皮鼓。这样的滂沱里,老汉怎可能听见抽噎声。但他却感不对,走出屋外,篱笆围栏边已经被雨弄成了泥水池子,一个少女就躺在那。


一身绫罗早已打湿贴在身上,湿漉漉的,就像那摸纱的鱼皮吸附在身上。显露出的曼妙身段,雪白肌肤倒是让平时独来独往的老汉有些不安何慌张。


“我是风城统率的女儿。”那少女已经被老汉扶进了屋子,靠在火边,有些哆哆嗦嗦的蜷缩在老汉边上,歪着头看着,老汉忙着弄红薯稀粥。


“本来我是带着仆从车队来的,刚要弃车登山来这里,”说话的功夫,吃下老汉弄的红薯稀粥。狼吞虎咽的样子,不时还把眨着红眼睛看看老汉“不想被一群奔来的公牛冲散。幸而我没事,一个人到了这”


“可以的话”她捣腾着碗里的红薯儿“跟我一起逃走吧,待会那野性的公牛,跑上山来必是要毁了这里的啊。”


又是一碗稀粥下肚“要是我们走散了,你可以先去风城找一个叫“思凯佴司”的藩人,他是我家管家,会照顾你的。到时候见了我父亲,必是锦衣华服,赏金百万。谢谢你的红薯稀饭,很好吃,就是汤水多了点,冲淡了红薯根的甜味”


“小姐,我自然是愿意前往的”接过少女吃剩递来的碗,起身向门外走去。少女见状,也想起身跟出去,捂着嘴,不让戚戚戚的笑声给听见了。


“不过,我有一处不是很明白”老汉打开屋门,屋外的雨已经停了,一刻金橙色的阳光就射来进来,照在少女明亮的红眼睛上“哪位凡人能有小姐这般的双瞳?”


话语间,少女已经不见,青丝随着空气瓢去,一只大白玉兔传过屋门去到屋外,地上的水还没干。兔子点着四脚轻跳过一个小水洼,站在一块干的地方,回头看看老汉,红色的眼珠子里是一股鄙意,阳光透过她顺滑的毛皮,有些地方显得晶莹剔透的像玉绸锦缎,一会儿兔子就跳进了金橙色的阳光中消失在山间西下的太阳语树影间。


老汉借着余晖收拾着房子,一个倒转的藩文符号r显在某处被发现。


大概是几天以后的一个晚上,一群鬼哭狼嚎的巫师来到房外。老汉倒是受那个符号的提示早有准备,没有任何吃惊之处。


一阵子貌似寂静,小小的几乎听不见的兮兮嗦嗦声从屋前传到屋后,那些巫师鬼怪的好像包围了这房子。正门的巫师拿了把将军大刀,一身蓝衣,色红的脸上瞪着一双牛眼,冒着杀气。留着将军胡,随着鼻子里喷吐的气息抖动。“呼哧呼哧”的响动似乎要比过那惊雷闪电。


“人味”一阵高呼环绕屋子的四周“新鲜的人肉!把人带出来,俺们先拨了那皮,掏出五脏去烧汤,嚼嚼那人的脑髓,眼珠子,脸蛋儿,还有口条;然后带着他的骨头,肥肉,废皮,阳物回去喂猫狗儿,哈哈,带他出来吧”


说着,这些家伙开始烧着屋子上的杂草和杂物,几股热气从这些巫师的鼻子里喷涌而出,房子四周一下子热的厉害。


“够了,我是不会出去的,那又如何?”和尚喊到


“那么,我们会把这里烧了,然后在灰烬里找出你的骨头”那个门前的巫师脸越发扭曲起来“用来做本将军的玩物儿,哼哼哼————————”


“还是滚吧”一身鱼皮包裹的巫师在将军旁叫喊起来,手里举起了火把,火光下,手如白玉般简直光要透了过去“快离开这儿吧,不要再回来了”


“够了,明王也好,风城的权势也好,巫师也罢”从屋子里飞出一捆烧着的火把“偶受够
你们的小把戏,收起这些小把戏。是麋鹿也好,是兔子也好,都给偶滚吧”


从屋子里飞出的火把砸到门前的两个巫师身上。当老汉出来时,巫师已经不见了,剩下的是一只准备逃跑的,胖胖的公麋鹿。


它翻了一下身,正要往后跑,老汉看准时机丢了一个火把过去,烧着了麋鹿的尾巴。。。一声惨叫,黑暗的树林里一个火团许久才消失掉了。


四下安静下来,转而睡去的老汉在梦半醒的时候听到身后传来的女子低声的话语,“那都是我的错,可以的话,我要向你道歉。。那是和麋鹿的一个赌。。。你救了我,我却。。。能不能”


“麋鹿的尾巴都被你烧掉了,它跑回藩国去了,要是你不允许的话,我也离开。。。能不能。。。”


女子有些哽咽,老汉倒是明白了“那好吧,你留下吧”


“戚~”女子利马收起了霎时的喜悦“我会。。。”


“只是不要再耍那些兔子卖乖取巧了”


“是的,当然。。。戚~~~咯”女子又似哭又似笑


老汉倒是毫无防备的深睡了过去,梦里的兔子在屋里屋外窜来窜去,倒没让老汉烦恼,而是心喜,就像那时少女接过那碗稀粥一样,兔子时而看老汉一眼,就像躲在粥碗后偷看时一样,就像。。。那声谢谢一样,都会让老汉会心一笑。


此刻的兔子却盯老汉熟睡的背影嗤笑,她无疑时爱上了老汉,也许是刚才老汉接受她的那一刻,也许是看着老汉睡去的那一刻---更可能的是早些时候,可能是老汉把她从泥潭里扶起的时候,可能是在炉火前取暖,为她弄吃的时候。不管怎样,兔子确定自己爱上了老汉,深深的。。。


这就是日后许多事件的起源,也许是美丽的故事,或是悲剧的缘由。。。




假如人间万物都无外乎有个确定的形态,那么那些鬼神幽灵就是很难被人发现的。



一日,无月的夜晚,天空滑过一道蓝光,直落到山的那一头,兔子偷偷接近那里,听见了开头的那段对话:


蓝色光里传来低语
“主人算到,自己将会有大难,四天后,与老汉之间只能活一个,所以命我们来替他解难”“小心有人听去”蓝光里发出另一个声音“我先看看四下的状况。。。除了一只死去的兔子。。。”
...........................
“我主有所打算”声音从一处蓝色的光里传来“会有四夜,这老汉乎发梦的。第一夜,他会找一处动土;第二夜,动土处已挖了平常人般大小,他会找一长铲继续挖;第三夜,洞更深了,人掉进去恐怕难以出来了,忽感有人声,随而换铲继续深挖;第四夜,洞已不见底,人声愈加近,才到耳边,老汉便会坠入洞中,在梦里不可自拔了。”


“汝,可曾听见人声?”那片光处传来另一个声音,随之那光开始在草木间移动起来。
..................


兔子就这样憋着气装死,既是眼睛再痒也不敢动,过了许久,她觉得那蓝光跑远的时候,才动身,她要赶紧想出办法,救老汉!


编后语:


其实要先感谢芥麦饭的儿歌,听了之后,在群里和芥麦聊到儿歌,忽而问起小白兔和大灰狼的歌谁会唱。。劳模突然爆出一句“小秃子乖乖”,好吧,这个就是此文的最初由来了。当然主角还是老汉了,参考了《捕梦》的第一章做为文章的架构,感觉还不错。然后采用些许复古的文笔,也算是娱乐下吧,途中还跑去换键盘(刚买。。问题多多),可是越写越发觉得吐血。。。

注解:

兔子:秃子,范秃

麋鹿:代称,其实是米国的雄鹿

红薯地:取自“古人见一火箭,大呼红薯好大啊!”,红薯地自然是丰田中心了。

明王:当姚明去藩国闯荡时封的称号之一。

风城:也就是现在的芝加哥了,风之城。

红薯:这里还有胜利后的奖赏的意思,只在少女喝粥时做解释用。比如过100分的汉堡。

巫师:这里代称“奇才

关于梦,为什么四个呢?篮球比赛为什么是四。。。知道了吧